起重作业的安全要求
1起重工人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许可证。起重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必须搬运《吊装安全作业证》。《吊装安全作业证》的样式见附录。
2、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。虽然起重物体重量不到40吨,但外形凌乱,刚性小,长径比大,精细贵重。在特殊施工条件下,还应编制吊装施工计划。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监理和安全技术部审核后,报监理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3各种吊装作业前,应提前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,并派专人监护,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。
4吊装作业时,夜间应提供足够的照明。当室外作业遇到大雪、暴雨、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,应暂停作业。
5吊装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,安全帽应符合国标2811的规定。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。
6吊装作业前,吊装设备、钢丝绳、风绳、链条、吊钩等各种机具。应接受检查。有必要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,并禁止带病使用。
7吊装作业时,必须分工明确,坚守岗位,按照国标5082规定的联系信号统一指挥。
8禁止使用管道、管架、电杆、机电设备等。作为提升锚定点。未经检查和计算移动部件和建筑部件,不得将建筑物和构筑物用作锚点。
023-6855-8178
138-8325-4022